【必备】工作方案汇编五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方案 篇1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实施,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提升员工自防自救水平。为此,结合解放公司实际,预防和减少冬季火灾危害,提高火灾预防能力,确保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整治重大突出消防安全问题为重点,以确保公司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动员全员力量,围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推进解放公司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冬防工作,巩固提高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不发生一般和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解放公司成立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延昌
副组长:黄建华、孙巨
组 员:各分子公司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及解放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金海华
成 员:韦晓峰、李润深、王荟杰
工作方案 篇2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大蚕蛾防治工作的责任感
大蚕蛾主要取食核桃树叶,危害严重时核桃树叶全部被吃光,仅剩下叶脉和核桃幼果。已受害的核桃树,因树叶被吃光,难以进行光合作用,导致正处于膨大期的核桃果实大量落果,造成核桃严重减产、品质下降,甚至绝收。连续危害三年以上的核桃树树叶变小,发黄,挂果率低,甚至整株枯死,同时由于树势衰弱,容易诱发其它病虫害的侵入,危害极为严重。该虫害自年在市发生以来,发生范围已涉及县等七县(区)发生面积25万亩,危害程度逐年加深,经济损失大幅增加。面对严峻的防治形势,各县(区)虽然采取了一定的防治措施,局部发生区危害程度也有所减轻,但因防治不彻底、防治效果差、加之资金筹措困难等原因,灾情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据市森防站调查预报,受去年冬暖及今春干旱天气影响,今年全市大蚕蛾发生面积在28万亩左右,且局部区域危害程度进一步加重,其已经给我市森林资源造成了重大危害和损失。为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大蚕蛾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
二、强化措施,认真搞好大蚕蛾防治工作
一)加强监测,科学防治。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及时掌握大蚕蛾的发生趋势和动态。要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级、省级以及当地测报点的作用,适时对本地大蚕蛾虫害开展调查,查清发生、分布和危害程度的基础上,及时发布预测预报信息。要进一步完善虫情调查联系报告制度,划定专兼职测报员和属地林业站虫情调查责任区。各级林业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虫情查防和举报。同时,要结合举报、调查和监测,定期发布病虫害测报信息,努力提高测报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大蚕蛾除治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经营,谁防治”原则,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大蚕蛾的除治工作。对虫害发生较为严重的地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限期除治通知书,依法督促责任单位和个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相邻行政区域之间要建立统一规划、统一作业时间、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防治协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信息,实行跨区域的联防联治。要确保抓住最佳防治季节进行防治,确保防治工作不留死角,确保尽快控制病虫危害。防治工作中要坚持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科学使用化学农药,大力推行生物制剂、仿生制剂等无公害防治技术,提高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比例,保证人畜安全,保护有益生物,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检疫工作,严格控制大蚕蛾的传播和蔓延。森林植物检疫是控制危险性病虫害传播蔓延的有效预防性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进一步规范检疫执法行为,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逃避检疫、违规检疫等行为。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要建立和完善产地检疫合格证制度和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制度,切实加强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各木材检查站要认真履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职责,严格执行“两证”运输证、检疫证)查验制度;各级林业、农业、铁路、交通、民航、邮政、商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技术交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检疫工作,坚决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传入、传播和蔓延。
四)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大蚕蛾防治水平。各县
(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对大蚕蛾综合防治技术的研究,突出抓好以生物制剂、仿生制剂和无公害防治技术的应用。同时,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和现场防治示范等形式,帮助各林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掌握大蚕蛾防治技术,提高防治效果和水平。
五)做好防治准备,确保资金和物资到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大蚕蛾发生危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设施建设和应急防治的经费支持,提高虫害监测预警、应急防治和持续控制能力,努力扩大防治范围。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防治方案,及早储备防治物资,做好农药订购、器械购置、防治应急队伍组建工作。
三、加强领导,推动大蚕蛾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大蚕蛾防治工作关系全市特色林果产业的生产安全和发展,关系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大局。各县(区)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给予大力支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建设,积极引进森防专业人才,保障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依法完善森林病虫害防治投入机制,加强防治能力建设。要按照《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规定的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度,解决好大蚕蛾防治经费问题。对发生大面积暴发性虫害,经营单位或者个人确实无力负担全部防治费用的各县(区)政府应当给予补助。三是要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防治责任,要通过“行政加技术”形式,组织基层相关机构,广泛发动群众,群策群力,联防群治,提高防治效果,确保 ……此处隐藏3181个字……紧密结合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的督察意见,认真贯彻市政府各项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慎密推进“双保行动”,认真纠正和解决我市土地管理及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更好地服务全市赶超发展战略做出新贡献。
二、整改重点
对区、开发区、县、县四县(区)进行例行督察发现并需重点整改的问题共3大类18个小项,涉及132个卷宗:
(一)土地审批类
1.审批方式不准确(应招、拍、挂,按协议方式出让或应征用按占用方式审批)9个卷宗;
2.先批后补(先用地审批,后耕地验收)1个卷宗;
3.核减面积未在图上标注2个卷宗;
4.出让人、受让人为同一人1个卷宗;
5.未批先供1个卷宗;
6.组卷不规范2个卷宗;
(二)土地供应类
7.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按划拨方式供地7个卷宗;
8.应招、拍、挂,按协议方式供地8个卷宗;
9.不符合占用审批方式2个卷宗;
10.土地用途定性不准1个卷宗;
11.组卷不规范5个卷宗;
12.协议出让容积率低3个卷宗;
13.低价出让2个卷宗;
(三)土地执法类
14.案件内容不详实16个卷宗(地类不清的13个卷宗,档案不完善的3个卷宗);
15.未对村委立案查处49个卷宗;
16.未履行听证程序7个卷宗;
17.未立案查处5个卷宗;
18.执行不到位11个卷宗。
其余8个县(市),虽未接受例行督察,但在以往例行检查中,发现上述问题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因此全市所有县(区、市)均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自觉整改。
三、方法步骤
全市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1月15日—19日)
各县(区、市)要成立整改工作专门机构, 排查梳理本县(区、市)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本县(区、市)整改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要适时召开整改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改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阶段 (11月20日—12月9日)
各县(区、市)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比对整改标准,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期间,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县(区、市)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及问题突出的县(区、市)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10—14日)
市政府组织整改工作验收组,对各县(区、市)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分析总结。对整改工作认真、问题整改到位的县(区、市)通过验收;对整改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走过场或在整改过程中依然发生类似问题的县(区、市)给予严肃批评,责令延长整改期限,实行区域建设用地限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主要措施
1.立即行动,全面部署。各县(区、市)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整改部署上来,根据市政府动员会精神,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尽快组建领导机构,成立以县(区、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县(区、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召开本行政区域的整改动员大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政策,全面部署整改。
2.部门联动,严肃查处。各县(区、市)政府要认真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在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要启动部门联动机制。政府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组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组织县(区、市)国土、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发改、财政、劳动、建设、规划、农业、林业、环保、工商、供电等部门及各乡(镇)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通力合作,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对违法用地者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依据法规,整改完善。各县(区、市)政府及国土管理部门,要认真比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两县、两区对例行督察指出的132个卷宗,要逐一进行认真整改:低价出让的,要追缴出让金;征用按占用审批的,要重新办理征用手续;非法批地、以租代征未对村委立案查处的,要立即立案查处;档案不完善、程序不规范的,要重新完善规范。必须做到件件有整改,案案有交待。
4.分清责任,严格问责。各县(区、市)政府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例行督察中提出的132个卷宗,要分清责任,明确主体,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及有关规定严格问责。严肃追究违法批地、违法供地、违法管地、违法用地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使全市广大干部确实树立起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
5.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各县(区、市)政府要切实发挥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完善纵向市、县、乡三级政府,横向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土地管理中的职责和分工,形成政府领导、国土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体系,有力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这次整改行动要高度重视,切实站在讲政治、促“双保”的高度,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在市整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目标,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行动迅速,周密组织。这次整改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一个月的有效工作时间,就要给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因此各县(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都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快速行动,细化整改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严格工作标准,按要求、分步骤、高标准,有条不紊组织推进整改。
(三)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市整改工作领导组要对各县(区、市)整改工作加强督察指导,重点督察排查梳理问题是否全面准确、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次整改工作,市政府成立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组。整改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整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县(区、市)及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春雷兼任,负责日常联络和统筹协调工作。